这看起来是负责任的做法:货是自己的,在美国卖不动,那就运回来在别的市场卖。然后您去询价,发现运费比这批货本身还值钱。
直觉为什么会错
直觉把回运当成"把货拿回来"。更准确的说法是:您在按运费重新买了这批货一次,而定价权在船公司手里,不在工厂。
容易被忽略的不对称在于:当初运到美国之所以划算,是因为那是一整柜您预期能带毛利卖掉的货,运费有销售去覆盖。运回来则是一批已经证明卖不动的零散货,没有任何毛利可以覆盖任何成本。
去程运费是对预期销售的投入。回程运费是对已经证明卖不动的货的支出。
完整成本清单
多数人只算海运那一段就停了。实际要算的是:
- 提货:从运营中心、海外仓或货代仓库取出
- 集货与重新打包:回程货很少是可以直接出口的状态
- 美国端的出口报关与操作费
- 海运或空运:唯一被普遍计入的一项
- 目的国的进口关税与增值税
- 目的国的清关与操作费
- 国内段运输,运到货实际存放的地方
- 到货后的仓储,因为它仍然需要卖给某个人
一个例子
假设一批消费品,原始落地成本约 4 万美元,已经十八个月没有动销。
提货集货、出口操作、运费、目的国关税与增值税、清关、国内运输加在一起,这种货量通常会落在五位数美元的低区间——而这还没算到货之后的仓储和销售。最后您手上是一批更陈旧的库存,在一个可能同样不好卖的市场。
相比之下,在货物现在所在地直接出售给尾货买家,您这边的运费为零(由买方提货),拿到的是现金,而不是一堆新问题。
什么情况下确实划算
公平地说,确实存在:
- 货值密度高:体积小、单价高,运费相对货值可以忽略
- 国内已有确定买家:是已经落实的订单,不是"应该能卖掉"
- 是可以重新投入生产的物料或组件,而不是需要零售出去的成品
- 本来就有回程运力,且有富余舱位
- 合规或品牌方要求货必须运回
符合其中一条,就认真算一遍,可能确实成立。一条都不符合,这笔账基本算不过来。
更实际的做法
在货现在所在的地方把它卖掉。美国的尾货买家会从运营中心、海外仓或货代处提货,以美元付款到您自己的账户,您这边不需要美国主体。货只动一次,而且运费是买方的成本,不是您的。
这不会让您收回落地成本——任何方案都不会。但它带来的是现金,而不是一张五位数的运费账单,外加同一批仍然卖不掉的货换了个仓库。看看具体怎么操作。
常见问题
把卖不动的货运回国内,有没有可能是划算的?
偶尔有:货值密度高、国内已有确定买家、是可重新投产的物料、或本来就有富余回程运力。对于普通的、已经卖不动的消费品,基本不划算。
卖家最常漏算哪一项?
自己的货运回国时的进口关税和增值税。视目的国与品类,复运进口可能被视同一次全新的商业进口来征税。
在美国卖掉能收回落地成本吗?
收不回,到这个阶段任何方案都收不回。真正该比较的,是完整的回运成本加到货后的仓储,以及继续持有的成本。这两项相比,就地出售通常更优。
如果在美国出售,谁来安排提货?
买方。提货是买方的成本,并且应该已经含在您确认的价格里,事后不会再扣运费。